# 二元关系
+,−,×,÷ 等运算符号已经被我们熟知,他们都是将左右两侧的对象进行某种操作后返回一个新的结果。这种关系可以实现更抽象化的推广。
定义
令 X 为集合,称 X×X 的子集 R 为集合 X 上的 二元关系 (Binary Relation)「二元关系」。
对于 x,y∈X,称 x 与 y 之间 存在关系 R (R-related)「R 関係をもつ」,当且仅当 (x,y)∈R,记作 xRy。
- 二元关系的定义看起来很抽象,但是本质非常简单,它只是规定了哪些元素对 (x,y) 之间可以定义关系
示例
令集合 X,定义二元关系如下
Δ:={(x,y)∈X×X∣x=y}
则此时对应的二元关系
xΔy⟺x=y
不难看出,在给定 x,y 之间的关系,例如 x=y 之后,就可以确定子集 R,反之亦然,这也是为什么这被称为二元关系的原因
但是实际上,这里定义的二元关系中,继承于直积的性质,是有序的。也就是说 (x,y)=(y,x) 一般成立,所以 xRy 并不意味着 yRx 成立
示例
令 X={1,2,3},定义二元关系如下
R:={(1,2),(2,3)}
此时,1R2 成立,但 2R1 不成立
# 等价关系
最具有研究意义的一类二元关系就是等价关系。我们至今已经无数次接触其中的一种:等号
然而实际上,严格的 = 有时过于严格了。在一些情况下我们更加关注对象的底层性质,只需要二者在主体结构上一致,我们就希望将二者看为同一类对象,例如初等几何中常见的 “全等” 与 “相似”
这样一类,就需要对现有的等号进行推广
定义
令 X 为集合,R 为 X 上的二元关系。称 R 为集合 X 上的 等价关系 (Equivalence Relation)「同値関係」,当且仅当对任意 x,y,z∈X,满足以下三个条件
- (R) 自反性 (Reflexivity)「反射律」:xRx
- (S) 对称性 (Symmetry)「対称律」:若 xRy,则 yRx
- (T) 传递性 (Transitivity)「推移律」:若 xRy 且 yRz,则 xRz
- 一般地,若二元关系 R 为等价关系,则将 xRy 记作 x∼y,称为 x 与 y 关于 ∼ 等价
示例
对于 n∈Z,定义 nZ={nk∣k∈Z},即 n 的所有整数倍构成的集合
对于 x,y∈Z,定义二元关系 如下
x∼y⟺x−y∈nZ
则 ∼ 为 Z 上的等价关系,并且该例中称为 模 n 同余 (Congruence Modulo n)「合同」。
证明
(R)
任取 x∈Z,则 x−x=0∈nZ,所以 x∼x 成立
(S)
任取 x,y∈Z,若 x∼y,则 x−y∈nZ,即存在 k∈Z,使得 x−y=nk。
则 y−x=−nk∈nZ,所以 y∼x 成立
(T)
任取 x,y,z∈Z,若 x∼y 且 y∼z,则存在 k1,k2∈Z,使得
x−y=nk1,y−z=nk2
则
x−z=(x−y)+(y−z)=nk1+nk2=n(k1+k2)∈nZ
所以 x∼z 成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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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 等价类
通过对 “相等” 这一概念的推广,原本严格地,只能对一个对象成立的等于符号,变成了可以对一类对象成立。
也就是说可以有一类对象都被视为同一对象,这就是等价类
定义
令 ∼ 为集合 X 上的等价关系,对于 x∈X,称
[x]={y∈X∣y∼x}
为元素 x 的 等价类 (Equivalence Class)「同値類」。
- 等价类 [x] 中的各个元素 x∈[x] 称为该等价类的 代表元 (Representative)「代表元」
等价类这一概念非常好理解,就像是一个学校中有上千个学生。但有些时候管理需要面向班级这一对象,此时对于同属一个班级的两个学生就不再进一步区分。那么每个班级就都是一个等价类,里面的每个学生都是该等价类的代表元,也就是所谓的 “XX 班的学生”
示例
令 X={1,2,3,4,5},定义等价关系 ∼ 如下(等价关系的证明省略)
={(1,1),(2,2),(3,3),(4,4),(5,5),(1,3),(3,1),(2,4),(4,2)}
则 X 上的等价类有
- [1]={1,3}=[3]
- [2]={2,4}=[4]
- [5] = \
示例
考虑模 n 同余关系 ∼,则对于任意 a∈Z,其等价类为
[a]={b∈Z∣b≡amodn}={a+kn∣k∈Z}
等价类具有以下基本性质
命题
令 ∼ 为集合 X 上的等价关系
- 对于任意 x∈X,有 x∈[x]
- 对于任意 x,y∈X,有 x∼y⟺[x]=[y]
- 对于任意 x,y∈X,有 x∼y⟺[x]∩[y]=∅
证明
(1)
任取 x∈X,由自反性可知 x∼x,所以 x∈[x] 成立
(2)
(⇒)
取 z∈[x],则 z∼x 成立
由 x∼y 及传递性可知 z∼y,所以 z∈[y],因此 [x]⊂[y]。
同理可得 [y]⊂[x],所以 [x]=[y] 成立
(⇐)
假设 [x]=[y],则 x∈[x]=[y],所以 x∼y 成立
(3)
考虑对偶命题 [x]∩[y]=∅⟺x∼y。
(⇒)
根据条件取 z∈[x]∩[y],则 z∼x 且 z∼y 成立
由对称性及传递性可知 x∼y 成立
(⇐)
显然此时有 x∈[x] 且 x∈[y],所以 [x]∩[y]=∅ 成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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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 商集
定义
令 ∼ 为集合 X 上的等价关系,称等价类全体
X/∼={[x]∣x∈X}
为集合 X 关于等价关系 ∼ 的 商集 (Quotient Set)「商集合」。
商集可以自然导出一个映射
π:X→X/∼,x↦[x]
称为 商映射 (Quotient Map)「商写像」。这一定是满射的
商集的概念在初次接触时可能会感到困难,但实际上本质非常简单。
回到刚刚班级的例子中,既然我们想要管理的对象是班级,我们就希望” 忽略 “班级内部的差异
通过 同一个班等价 这样的等价关系,可以实现将上千名学生分为多个等价类:班级
那么班级全体就是商集。这里相当于是从全校的学生这一千多人中,商掉了班级内部的差异,直接得到班级这一对象
直观上商集的操作可以理解为:将原本的集合进行分组,绘制每个组各自的颜色,接下来就只看这些颜色了
由商集所划分出的组是可以完整复原的,以下结论给出保证
命题
令 ∼ 为集合 X 上的等价关系,则
X=[x]∈X/∼⋃[x]
证明
任取 x∈X,则 x∈[x],且 [x]∈X/∼,所以 x∈⋃[x]∈X/∼[x] 成立
反之,任取 y∈⋃[x]∈X/∼[x],则存在某个等价类 [x],使得 y∈[x],所以 y∼x 成立,由自反性可知 x∼x 成立
由传递性可知 y∼x 成立,所以 y∈X 成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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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各个等价类中,可以得到代表元。
而商集内部是多个等价类。通过取每个等价类的代表元组成新的集合,可以得到一个最能概括原有集合的情况的缩小集合
这样的集合叫做完全代表系
定义
令 ∼ 为集合 X 上的等价关系,称 S⊆X 为集合 X 关于等价关系 ∼ 的 完全代表系 (Complete System of Representatives)「完全集代表系」,当且仅当对任意 [x]∈X/∼,存在唯一 s∈S,使得 s∈[x]。
命题
令 ∼ 为集合 X 上的等价关系,S⊆X,以下等价
- S 为集合 X 关于等价关系 ∼ 的完全代表系
- 限制下的商映射 π∣S:S→X/∼ 为双射
证明
一般来说,映射 f:A→B 双射,等价于对于任意的 b∈B,原象 f−1({b}) 存在且唯一
因此,注意到
(π∣S)−1({[x]})={s∈S∣π(s)=[x]}={s∈S∣s∈[x]}=S∩[x]
命题得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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